长春建筑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建筑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长春建筑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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