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学院收费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3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专业36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5000元/人.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8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四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中央及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学院及社会共同建立的绿色通道和资助政策。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受助学生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设立有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有困难补助资金,确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六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学院与河南科技大学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录取的学生在学院就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章程、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网址:http://www.hnpi.cn E-mail:hngyzhaoban@sina.com
咨询电话:0377-6327027663239580 传真:0377-6321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