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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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章程由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