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印章。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退费。

 六、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120%。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

  4.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之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考办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志愿清原则)。各专业录取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7.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1)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辽宁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2)录取办法: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美术)考试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和高考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其他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