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

  4、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2000元,最低金额为300元。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专业因就业方向限制,该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为:男性,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并建议身高范围:167-185cm,体重范围:(身高-105)×2±10公斤,双眼裸视4.6以上,年龄为20周岁以下学生报考,其它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一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3)进档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间分数级差为5分。

  4、联系电话及网址:

  沈飞校区:电话024-86594583、86595942、86548654

  网址:www.syhzy.cn电子信箱:luyang0218@163.com

  黎明校区:电话024-8845564624382763

  网址:www.hzy.cn电子信箱:zhaoyufeng_0826@sohu.com

  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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