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省)(2)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3、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

   4、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5、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6、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咨询地址: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226007

   电子信箱:xlxgb@ntu.edu.cn

   网 址:http://xlxy.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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