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我院实行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新生学费预收标准: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理工科类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金融工程按文科类收费;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每生每年17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九、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颁发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二、颁发证书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 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必修外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