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街(路)101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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