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院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2
2.本专科办学地址:
昆仑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邮编:830054)
温泉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温泉东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邮编:830017)
幸福路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73号新疆师范大学(邮编:830002)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
5.办学特点:新疆师范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由昆仑校区、温泉校区、文光校区和幸福路校区四个校区组成。学校自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常规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齐全、教育体系完整、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有22个实体教学学院,有58个本科招生专业、10个专科专业;学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招生。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最终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公布的为准。
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专科零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