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对口高职考生必须是与我院建筑类或通信类专业相同的中职层次学历毕业生,通过省招办组织的文化课与我院命题的专业课的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后经过省招办择优录取到我院对应专业。

  8.对男女比例的要求: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方向)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只招男生。

  9.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物价核定标准为准。

  1.普通高职(专科)建筑类和通信类专业学费3200元/人、学年。

   2.五年制高职各专业学费2900元/人、学年。

  3.住宿费按不同条件,收费标准分别为600-1200元/人、学年。

  

  第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学院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设有小岛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4.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对高职(专科)学生分三个档次,资助额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中职学生资助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5.学院设有华育奖助学金, 对学生分三个档次,奖励额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000元、800元。

  6.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学期奖学金,分甲、乙等,奖励面占班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7.学院有贫困学生月补助,对贫困学生每月给予适当困难补助。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9.学院对中职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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