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一、学院简介
1、学院名称: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青海省卫生学校。1993年经省教委评估,青海省卫生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1年3月又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4月经专家组评估,国家教育部批准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同年正式招收普通高考学生,担负起全省医药类高职人才的培养任务,同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2012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院校。 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服务青海卫生事业发展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走院校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高端技能型卫生人才。办学层次定位: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并举,兼顾成人教育。
2、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4、办学类型:青海省重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在高考志愿表志愿栏填写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按志愿录取;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各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和限制;
5、录取具体方式:报考我院志愿的进档生,实行网上录取。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线以上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
三、学费:按青海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