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即考生凡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我院),录取时将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我院拟录取的考生在得到相关省级招办网上确认后,即作为正式录取。我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院公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四)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记入我院不诚信考生档案,供下一年我院录取时参考,同时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我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详见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市省级高招办编印的报考指南。
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为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大专学历。
五、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学校全方位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为学生提供各种奖学金,鼓励学生爱学习、爱研究、爱运动、爱文艺。奖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奖学金为5000元。
2.学院专业奖学金:
每学年评定一次,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奖励学生面达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