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监察处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咨询、监督。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十、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hainnu.edu.cn/
录取结果公布网站: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
联系人:欧阳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1158。
十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三、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十四、本办法由海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执行海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1、4180元/年的专业:
小学教育(文史类)(师范)、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2、4600元/年的专业:
小学教育(理工类)(师范)、地理科学(师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升本)、化学(师范)、应用化学、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师范)、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教育技术学(师范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软件工程、电子商务、物联网工程、园林、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非高尔夫特色)、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含师范类和普通类)、日语、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