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性质的多科性高职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1200多所高职院校中的百所示范院校之一。
一、学校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1999
三、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
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专科)、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
六、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七、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
(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六)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八、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
文理类专业6500-8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500元/学年,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38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97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
九、退费办法
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