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十)我校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28519148),也可在本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颁发
(十一)学费将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十二)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600--1200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特困补助金。
(十四)学校建立完备的奖学、助学金制度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级奖学金;
2、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3、学校对贫困学生设有一定量的特困助学金。
(十五)学生毕业时,德、智、体考核合格,颁发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网址:www.chsi.com.cn);毕业生学校推荐就业。
五、附则
(十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