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代码:国标12301,湖南4340,(我院在各省市区录取代码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公办高等学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校校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七、基本情况
我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综合性高职院校.占地面积3362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亿多元,其中,仪器设备1.6亿元,馆藏图书90多万册。在职教职员工909人,其中,正高职称69人、副高职称260人;有博士、硕士学位202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2%。开设31个高职专业,涵盖医学、农学、财贸、理工、机电、建筑、汽车等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1.5万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5个,国家普惠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8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1个,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生产实习实训基地2个。学院建有年产2万头生猪的集约化生态养殖场和开设508张床位的三级综合性附属医院。2007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跻身全国高职院校100强。
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三级体系;制订和建立了一整套关爱贫困学生的制度和资助体系,如国家助学金、国家中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此外,学院为贫困学生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采取订单培养、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等举措,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开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