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第十一条 旅游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达到168cm和158cm以上。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心理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等。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艺体类考生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总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艺体类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

  普通文科考生: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普通理科考生: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艺术类文科考生:专业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艺术类理科考生:专业总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部分省市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排序规则参考艺术类文科考生。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http://zhaosheng.hnfnu.edu.cn。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免费师范生按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执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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