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50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第九条 学院性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条 地理环境:学院座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这里三面环海,自然生态与人文环境和谐融洽,被联合国确定为全球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城市,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学院面向大海,毗邻荣乌高速公路、青烟威荣城际铁路和威海国际机场,交通便利,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成长的理想之地。
第十一条学院资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列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科技人才支撑体系重点建设项目,两区建设重点项目,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远洋渔业船员(荣成)培训基地,山东省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威海市金蓝领高级工培训基地。
第十二条 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师中,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比例达到29%,中级以上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23%。学院有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产毒真菌专业实验室主任、中央保健咨询专家陈世平教授及其所领导的团队从事生态养殖、生态食品研发工作;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晓天教授作为船舶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带头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刘振华教授作为海产养殖专业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