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建有精品课程录播室、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教务管理平台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为实现人才培养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建有司法鉴定中心、网络技术教学实训中心、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监狱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行政管理教学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机构或设施,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评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刑事执行机关等司法系统,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建设了17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师资队伍不断强化,现有专任教师56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约占39%,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60余人,兼任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注册会计师、工程师的双师型教师有200多人。另外,学校还聘有260多位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的国内知名专家或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第十一条 办学理念: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学校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山东政法学院2015年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监狱学专业按照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需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10%。其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标准执行2003年4月15日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检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7月1日两天时间。体检时考生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当日需要空腹验血。体检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