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6号)要求,结合山东华宇工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院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学院概况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的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的成绩,已经发展成为省内有较大影响、省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等院校。
山东华宇工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2002年的德州华宇学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专科层次的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12月,学院作为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评估方案山东省首家试点院校,高质量通过评估。2014年5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山东华宇工学院,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总资产5.54亿元,校园占地面积1544.9亩(其中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1230.4亩),建筑面积38.74 万平方米(其中已办理房产证的33.54万平方米)。建有塑胶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室内综合训练馆、乒乓球训练中心、8 个排球场和13个篮球场等体育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