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院代码:13359 第五条 学院位置及环境: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大学南校区相邻),东临黄海。邮编 26400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于2003年1月,并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于当年招生。2004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2005年1月,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12年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专项调研。目前在校生12000余人。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学院有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朝鲜语、日语、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工程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26个本科专业;汉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财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等10个专科专业。学院占地面积630亩,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餐厅等设施,建筑面积近28万平方米;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中型体育场和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4万余平方米。截至2014年10月,学院固定资产总值60352万元,生均教学及行政用房11.5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5254元,已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职工951人,其中专任教师68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占42.3%,博士、硕士学位的约占89.2%,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