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 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山东省内普通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等5个专业本科一批录取,其余专业本科二批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 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原则 1.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不含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 2.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将参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