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4)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一)我校将视情况派出或委托相关人员前往被推荐学生学习、生活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二)经我校厚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三)学校鼓励经厚生计划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县地工作,为家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四)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我校厚生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审核费。
十、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邮箱:zhaoban@njnu.edu.cn
咨询电话:(025)83720759传真:(025)83598534
纪委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咨询地址: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号楼105室)
校区邮编:210097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