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入选考生, 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六、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农村专项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农村专项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农村专项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农村专项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82317695、18801290972、18801290975、18701166672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