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保证河西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总则
(一)学校全称:河西学院
(二)学校代码:10740
(三)学校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
办学地点:河西学院校本部(非医学专业全体学生)
河西学院医学部(医学类全体学生)
(四)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校荣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诚信单位建设示范点、甘肃省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师范院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绿化模范单位、张掖市园林化学校、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
二、机构设置
(一)河西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
(二)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三)河西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一)在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实际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二)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河西学院2016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三)河西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办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办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
(六)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