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2)

招生简章2018-11-11李一老师

(七)河西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八)第一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的情况,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成绩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我校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九)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十)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根据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满为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录取,根据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在专业课成绩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十一)体育教育等专业因专业教学、比赛需要,在甘肃省招生时可确定男女生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学校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二)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考生报考我校专业的顺序录取,被录取的新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在某方面确有特长,要求调整专业的,报到后符合转专业条件可按《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十三)我校只招收报考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试。

(十四)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进行。

四、收费标准

(一)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其标准为:文史类3800元/生·年、理科类4000元/生·年、工科类44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英语专业4300元/生·年、本科预科生15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不含卧具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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