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

招生简章2018-11-11李天扬老师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一、总则

1、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二、学院概况

3、学校名称:全称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UniversityXingJianCollegeofScienceandLiberalArts,国标代码为13638。

4、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今年共有3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5、办学优势和定位:学院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广西大学办学,充分共享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综合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6、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7、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的,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录取

8、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9、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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