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2)

招生简章2018-11-11王华老师

12、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4、学院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15、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时,学院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16、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收费标准及其他

17、学院各类收费项目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3500元-17000元不等。

18、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19、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半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若个别专业申报学生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将视情况考虑取消该专业当年办学,学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专业。具体按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6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0、学院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

21、学院设立由学院党委主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设立咨询电话和信访邮箱,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22、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

23、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编:530005

咨询26ae电话:0771-3223310日常联系电话:0771-3270025(兼传真)

电子邮箱:xjzhsh168@126.com举报电话:0771-322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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