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第二十五条学院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按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1、学费标准:影视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7500元/年;主持与播音专业、编导专业:7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装潢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650~800元/年。
第二十六条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资助政策,设立专项资助经费,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补、减、借”资助体系。
1、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每学年约24%的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和学院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的资助。每学年约25%的学生获得各类助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413889(传真)029--88408292
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
西安市长安区青华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华村邮政编码:710111
学院网址:www.sxqzy.com
招生网址:zjw.sxqzy.com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