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办学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邮编:710018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邮编:710014
学校网址:http://www.scct.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8640553586405005传真:029-86405002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处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学院面对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数量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九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
第十一条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