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住宿费(有暖气):10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七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三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35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部设立):8000元/生·年;利星行奔驰奖学金、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俊明奖学金:2000元/生·年和学院奖学金,省、院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800元/月。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其他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我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