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256号。学校国家代码:13548。
第五条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系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2003年3月,经教育部(教发函〔2003〕66号)批准为独立学院,是重庆市第一所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独立学院。2016年4月,经教育部(教发函〔2015〕83号)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是重庆市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由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048亩,绿荫环绕、宁静清幽,绿化率达70%。校舍面积50多万平方米,万兆光纤网覆盖整个校园,各类藏书286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85万册,电子图书101万册),报刊1652种。学校现设有13个二级学院,38个本科专业和7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走“优化结构,内培外引”之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101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有399人,占教师总人数的39.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有572人,占教师总人数的56.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市优秀教师多人。学校还聘请了潘际銮院士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聘请了杨福家院士、教育部总督学顾问陶西平教授、数学专家李延保教授等知名学者为特聘教授。
学校教学质量好,历年来,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率、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2016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2.1%。近年来,毕业生中已有800多人考上了研究生。2016年,学院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光荣称号,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被重庆市教委授予“重庆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称号,被重庆市民政局授予“重庆市先进社会组织”,2016年被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