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4年,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教育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第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621.4亩,校舍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达84.67万册;有专任教师46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23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8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9人)。学校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第四条 办学地址:
1. 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邮政编码:400067。
2. 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邮政编码:400065。
3. 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二章 报考要求
第五条 英语、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商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德语等专业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外语单科不低于50分。
第六条 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 除重庆、四川美术考生外,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八条 各专业招收对口高职类别:学前教育专业限招教育类;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行社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限招旅游类;物联网工程专业限招电子技术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限招土建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限招计算机类;财务管理专业限招会计类。
第九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1. 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行社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对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