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3)

招生简章2018-11-11李天扬老师

住宿费:900元/年;书费按实支收取。

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奖、助、贷学金: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已经开放助学贷款业务的在当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6000元。

二、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

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相应类别的奖、助、贷学金。

第十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0771-2085186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08528e9228,2085229(兼传真)

长堽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530023)

里建校区地址:南宁市北·里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邮编:530105)

电子邮件:zjc@gxsdxy.cngxsdxy@163.com

学院网址:www.gxsdxy.cn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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