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计划、及年度、半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对市、区医保、各县(市)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商业保险等单位的医疗服务协议签定工作。
4、审批对住院参保患者特殊检查、治疗、用血、材料、年度限制药品等。
5、加强与各医疗服务协议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6、合理设计编制医保就诊流程,做好参保单位及患者的接待工作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政策咨询。
7、负责检查临床各科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8、主动与各市、县、区医保、农保、城镇居民保、商业保险等部门的联络,协调关系,开展工作。
9、完成医院交给的指令性任务。
职责四:医院医保科工作职责
1、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制定本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2、负责审核全院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申报的审核。
3、负责本院医保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
4、负责全院医保费用定期对比增长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下属社区站医保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
6、负责对全院科室进行医保日常工作的检查及医保知识的培训。
7、接受上级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