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做好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工作交接,并及时做好记录,做到全面了解每一个幼儿。
9、按规定填写保育员工作计划,每周交一篇生活日志。
10、积极完成幼儿园分配的各项工作。
职责三: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各类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班级保教工作。
2、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3、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
4、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5、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注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6、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7、根据教育内容,定期更换、精心布置体现幼儿主体地位的活动室环境,为区域活动提供符合本班幼儿发展水平、操作心强、卫生、丰富的玩具和材料。管理好班内一切物品不受损失,保持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做好保管区内的清洁工作。
8、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9、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职责四: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做精神文明的表率。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认真制定教育和保育目标、计划(班务工作计划),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实施"保教常规"工作。
二、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尊重、关心、了解每一位幼儿,态度亲切、和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幼儿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