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以及街道人大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联络员工作职责
联络站联络员设联络员和义务联络员两类,在联络站站的领导下,协助组织联络站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年度计划的落实,联络员应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1、联络员原则上由社区工作站站长兼任,负责活动小组、社区工作站、站内人大代表、选民及联络员之间的沟通联络,协助联络站站长及站内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为代表履职和开展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
2、义务联络员负责做好本站年度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协助站长抓好落实,做好联络站日常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收集汇总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做好联络站的活动记录、材料报送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义务联络员要依据工作实际合理配置,可以推选社区内各界别的专业人士兼任,并作为联络站的工作顾问,为代表开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义务联络员配合联络员共同做好服务代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