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教
(一)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性听课与培养性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担任班主任、教务员或实验员等方面工作(助教任职期内必须担任两个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积极撰写综述、教学法研究或其他学术论文。
(五)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岗前培训。
(六)参加学校、学院、系的读书报告、专题报告、讲座、论文报告和学生论文答辩等学术活动。
二、讲师
(一)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三)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教学法研究的文章,每年至少1篇(排名前二)或取得其它教学成果。
(四)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新教师、进修教师、研究生等。
(五)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在教研室报告一次。
(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同行教师讲课,不断提高授课技巧。
三、副教授
(一)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每学年必须公开面向全院学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