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设有10余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九条西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nwnu.edu.cn;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wnu.edu.cn;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wnu10736;腾讯微博:http://t.qq.com/nwnuzhaosheng;QQ咨询:702455243;E-mail:zsks@nwnu.edu.cn;电话:0931-7971922,传真:0931-7971922;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