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在本科生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和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申请过程或考核过程中发现出现的信息不真实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学生,将取消申请转专业资格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已经办理了学籍变更手续后发现问题的学生,退回原专业学习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转专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完善相关的操作流程,规范考核程序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考核细则,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本科转专业申请表
2.各学院转专业有关事项
附件(1).doc
兰州理工大学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