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情况: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非京生源也可报考。
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第三种情况:国(境)外学位认证者,未落实单位的可报考应届生职位。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学习满一年,新近回国”且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另外: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8年11月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