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照片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50KB以下)。报考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专业目录、招考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之日起1日内作出照片审核意见,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1日内作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6日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21日8:00至3月25日16: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3月25日16:00至3月26日16: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7年4月17日8∶00至4月21日16∶00期间,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乙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
2.专业科目笔试: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甲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