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继续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后以2.5分的成绩计入中考体育总分,各学校将考生相关材料交各县(区)体艺卫股审核后汇总报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2.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取两项考试成绩平均分。体育考试原始成绩的50%计入中考总分(满分为5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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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缓考
(一)身体的残疾考生。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丧失运动能力,并已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伤残考生,凭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可申请免考体育,其成绩按3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患有严重疾病的考生。
1.凭三级甲等医院(如: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惠州市中心医院等)就医时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