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2)

福建自主招生2018-06-03李一老师

(1)高中阶段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的学生;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4)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各年级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同科类前20%的高中毕业生。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有意报考我校自主选拔的学生,于2013年12月22日上午9时—2016年1月2日上午9时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8/ccuut_student/),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并填写《综合性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中学推荐:中学根据我校自主选拔报名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校内公示等工作,并按我校要求组织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3.寄送材料:中学推荐的学生由中学按推荐顺序(附上自行打印加盖公章的推荐排序表)将申请学生材料统一寄送我办。自荐的学生由学生自行邮寄。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1月3日前寄达我办(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综合性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所在中学出具);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所在中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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