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安排及有关政策规定
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林双先大校答记者问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近日,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林双先大校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今年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林双先:今年的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在大学生离校前组织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各地可根据适龄青年及其家长对第一年调整征兵时间心理准备不足的实际,灵活掌握体检起止时间和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进度。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记者: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林双先: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福州、厦门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征集初中生比例控制在18%以内,全省征集大学生比例要达到28%以上。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记者:今年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林双先: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记者:如何正确认识国家征兵政策调整改革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