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拿出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大学生士兵退役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二、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选选择专业。三、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四、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项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五、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近期,省人社厅还将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五条优惠政策”的意见,明确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专武干部的具体实施办法。记者问:我市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参谋长:从起,在落实福建省关于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的基础上,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在校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所需经费由市政府财政统一核拔到市(县、区)征兵办,统筹发放给义务兵本人或家属。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最高可加10分,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人武部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应征入伍的外地区籍在校大学生,享受征集地县(市、区)所有优抚政策。宁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近日正式开办,欢迎社会各界对今年征兵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