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征兵办主任军分区谢子宏参谋长就征兵有关政策规定答记者问(2)

福建征兵网2018-11-21王新老师

(三)大学生征集比例大幅提高。教育部提出,今年全国大学生入伍人数要达到20万,较去年增加44%。

记者问:女兵征集有哪些规定?

参谋长:今年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厘米以上,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和政治考核规定。

记者问:大学生应征有哪些优待政策?

参谋长:大学生除享受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大学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二是考学升学优惠。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所有应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均可享受,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每名本专科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记者问:去年福建省出台大学生士兵“五条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概括起来是“省五条”,去年来就颁布执行了,今后一直延续,这份文件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的通知》(闽政办〔2015〕87号),具体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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