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统招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体育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单招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是培养从事艰苦的海上航运工作专门人才的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九条预科生转入本科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学校确定相应的专业和计划数供学生选择,专业调配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
第二十条外语(课程)语种要求:
1.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外语类专业,其余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2.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翻译)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3.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考证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不适合报考。
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后转专业规定按照学校的《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艺术类、体育类和软件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航海类和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类学生不能跨类转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二条201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学年
(2)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生·学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3000/生·学年。
(3)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15000元/生·学年;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18000元/生·学年,本项目学生第三年到台湾中原大学学习,学费由该校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收取,约新台币11万元/生·学年(折合人民币约2.4万元)。
(4)其余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
在我校学习的预科生:5040元/生·学年
不在我校就读的预科生,学费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