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颁布(4)

福建高考2023-07-03三水老师

2016年,省教育部制定并发布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实施办法。2023年,省教育部制定并发布了《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考试实施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实施办法》。自2023年起,实施了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5.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坚持以德育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依法治国理念等。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和实践性,重点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普通高中生的实验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考试,加强中等职业学生的基本专业技能和基本实践操作能力考试。积极探索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法,科学有效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自2016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卷。

(三)改革招生机制

1.改革招生方式。完善高校招生招生模式,逐步实施专业“一档多投”招生模式改革,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本科院校艺术招生继续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自2017年起,以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高职院校将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当条件成熟时,本科院校的招生将减少。

2.完善高校招生管理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计划安排、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则制定、重大招生事项决策等作用。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对学校招生过程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考试招生投诉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种问题。全面实施招生问责制,校长发出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3.完善和规范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护送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管理,公开招生方式、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加强资格考试、宣传和监督。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程序,加强对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创新人才选拔方法。

4.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渠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元化教育的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注册,成人高等教育可以实行灵活的学校制度,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学习成果识别转化制度,促进各种学习渠道、学习方法和学习过程的相互联系,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省教育厅制定并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四)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自2023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选修科目组成。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专业知识和大学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中独立选择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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