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物价等部门文件规定,严禁乱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加或压缩各年级所学科目和课时。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后及时将课程表报送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要继续严控教辅材料选用范围和数量,认真落实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政策,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市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的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教辅资料。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继续做好学校冬季和寒假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于近期、寒假前和春学期开学后三个时段,结合省、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根据时令特点,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广大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注意防火、防暴雪、防冻、防溺水、防摔跌、防中毒、防踩踏挤压、防烟花爆竹伤害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市教育局近日文件要求,继续扎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管理盲点与隐患。要注意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护,要特别注意防火、防食物和煤气中毒、防人身伤害等。
六安城区中小学要强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巩固“限放”教育成果,遵守市政府限放新规定,严禁限放区域内师生在除夕至正月初六之外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期间,也要尽量减少燃放并注意燃放安全。
要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时值寒冬,昼短夜长,天气寒冷,各校一定要按照省、市要求,不得使学生早晨过早上学、下午过迟离校。初高中寄宿生晚自习必须按要求不得过迟。各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高中毕业班按照省、市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完善期末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本学期、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各校要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时进行补差补缺、质量监测与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全面做好工作总结。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于年底前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收)。
学校要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心理障碍儿童等给予特别关爱与帮助,要加强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协助、指导家庭和社会做好校外教育与管理,大力开展关爱活动。